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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

李先生 中国品质汽车
投诉品牌:进口奥迪Q7
投诉车型:奥迪Q7
投诉地区:陕西省 -- 咸阳市
投诉人:李先生
期望处理结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惩罚性赔偿责任】赔偿本次维修费用三倍赔偿总计:217407元,同时将本次维修更换非奥迪原厂配件重新更换为奥迪原厂配件

投诉详情

        车辆于2023年9月19日早9时许送至店内,10月9日前后车辆维修完毕,与店里工作人员沟通具体定损金额和取车时间,10月11日店内工作人员告诉初步定损金额80000元。因本车辆发生事故时是代驾驾驶,车辆维修报代驾公司保险,10月16向店内提供所有理赔所需证件,因保险公司理赔款迟迟未到,直到10月27日理赔款到账,通知原告取车,取车后,发现本次维修配件品质存在瑕疵,存在瑕疵配件价值:72469元,随后与第三方鉴定公司联系对本次更换配件进行品质鉴定,鉴定结果此次更换配件非奥迪原厂配件。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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