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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先生 中国品质汽车
投诉品牌:上汽大通
投诉车型:ev30
投诉地区:湖北省 -- 武汉市
投诉人:徐先生
期望处理结果:最好的是退车,其次是换个没有问题的车,实在不行把我的车修的没有问题再给点补偿

投诉详情

      我在2024年2月份在武汉市黄金口盟盛人上汽大通4s店,购买了一辆上汽大通ev30货运面包车。
      1,于2024年3月11号,在武汉二环高架上突然减速至五十码以下,出现功率限制指示灯和系统故障指示灯,然后到黄金口4s店去修理了4天,告诉我修好了。
      2,于2024年6月24号出现第二次故障,也是出现了功率限制指示灯和系统故障指示灯,这次是车辆直接停止,没有降速。因为我在咸宁,所以联系4s店的人远程给我指导,将车子搞好了。
      3,于2025年5月6号,在二环高架上也是突然降速,出现了功率限制指示灯和系统故障指示灯,然后我立马联系4s店的人,并在车后放三脚架,然后回来发现车子可以正常行驶。第二天我就去4s店询问这是什么情况,4s店的人也不知道,没有查出有什么原因告诉我让我继续开,等再次出现什么原因之后再看能不能找出结果。
      第一次故障行驶里程为3456km,第二次故障为17295km,第三次故障为91000km。我找4s店的人,他说没有办法,车子肯定会有毛病,只能说给我修。但车子在第二次故障时为17295km,且第三次故障出现,说明第二次没有修好。
      4s店的工作人员和我说,汽车出现问题很正常,哪怕是这种威胁到驾驶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况也是正常的,能不要钱给我修已经是好的了。想开车上路还不想承担一点安全责任是不可能的,可是这是由于产品的质量问题引起的,可以修好避免的。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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