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先生
中国品质汽车
- 投诉品牌:吉利博越
- 投诉车型:MR6453C04
- 投诉地区:广东省 -- 深圳市
- 投诉人:黄先生
- 期望处理结果:综上事实和依据,深圳吉利4S店对消费者(车主我)有欺骗行为和维修质量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第55条规定,欺诈行为,退一赔三。当时维修金额2000元,4S店需要退还8000元。另外追加雷达更换的费用510元。故共计需要赔偿8510元。
投诉详情
1、2024年5月13日我车被追尾,对方车全责,对方有报中国太平保险公司的交强险,无商业险,我有把车辆送修到深圳4S店定损网和维修。
2、2024年12月16日,我车在广州吉利4S店维修,发现吉利汽车系统没有24年5月的任何维修记录和配件更换的记录。
3、有找到深圳吉利4S店给出说法,以及找吉利官方投诉,要求其给出说法和赔偿。
4、请保险公司给出的保险定损单,发现深圳吉利4S店私自变更定损单的维修店铺名称到非吉利4S店。
5、保险的定损单对应只有维修和喷漆,无更换的配件的项目,和深圳吉利4S店提供的有更换配件的单据不一致。
6、2024年12月19日,有请广州吉利4S店拆我车后防撞钢梁判断是否真假,结论是无吉利官方印记。以及发现后车雷达和其线束也是破损的,上次没有维修好,广州吉利4S店报价雷达和线束更换价格510元。
投诉网回复
中国品质汽车网(中国质量网络投诉联盟成员单位)尽快将您的投诉内容反馈给厂商,协调解决,并转发给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和有关执法稽查部门,同时记入质量诚信档案。我们将会对此投诉继续跟踪,请您持续关注,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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