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1
女士
- 投诉品牌:北汽汽车
- 投诉车型:北汽新能源EC5
- 投诉地区:山东省 -- 临沂市
- 投诉人:王女士
- 期望处理结果:赔偿车辆损失8万元
投诉详情
2021年10月中旬我从北京汽车临沂佳程4S店购买北汽新能源EC5汽车1辆,于2023年12月1日在小区发生汽车自燃,经当地消防队两次扑救后扑灭,事故发生后消防队鉴定为汽车电瓶故障引发火灾,与4S店售后经理多次沟通态度极差,推卸责任,对权威机构消防队鉴定不认可,后拨打12345投诉电话进行投诉,经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协调于2024年1月8日在蒙阴北汽销售店内由北汽新能源电池生产厂家鉴定专家以及临沂4S销售经理联合对车辆进行拆解分析,经综合分析鉴定为车辆电瓶出现内部鼓包(电池质量问题)造成车辆自燃,鉴定结果出来后,4S店先是商量赔偿4万元,还要把车辆拖走;后又经多次拨打12345投诉电话协商赔偿5.5万元,理由是现在车辆销售价格便宜了,不能按照当时购车价格赔偿,只能按照2手车车辆赔偿。我作为车辆使用者及消费者对此赔偿非常不满意,一是本身这次自燃事件是因为车质量问题造成的自燃,二是国家有什么规定可以按照2手车辆赔偿,试问现在汽车厂家如此嚣张,自己车辆有问题给消费者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和出行的不便利,不但不给予积极解决还如此堂而皇之拒绝合理赔偿,要求北汽4S店给予赔偿我车辆损失8万元(车当时购买价格和车辆自燃后车上东西的赔偿)。
投诉网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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